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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全校党员、公职人员疫情防控纪律要求

发布日期:2022-05-05 访问次数:


5月3日,我校一名职工在隔离观察期间核酸检测阳性,学校采取了一系列断然措施,立即升级防控级别,采取封控管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异常严峻、任务艰巨繁重。全校党员、公职人员要把做好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坚决落实学校各项防疫措施,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做到“七落实、七严禁”: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北京市疫情防控的有关工作部署,把思想和行动切实统一到上级有关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严禁搞变通、打折扣、做选择。

二、积极承担防疫任务。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给广大师生作示范、当榜样;严禁阳奉阴违、消极应付、拈轻怕重、推诿拖延、临阵脱逃。

三、做好宣传引导。主动向师生宣传普及学校疫情防控政策,做到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严禁编造、转发未经官方确认的信息。

四、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及时排查、发现、报告疫情防控相关问题,发挥好“哨点”作用;严禁迟报、漏报、错报、瞒报、谎报。

五、减少不必要出行。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不出京;严禁不按规定参加核酸检测、配合流调,擅自外出,隐瞒行程。

六、坚决落实防疫措施。积极配合公共场所测温、亮码等防控措施,自觉参加单位、社区组织的核酸检测,坚决执行校园封控管理要求,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严禁肆意妄为、我行我素、不听劝阻。    

七、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坚持把规矩纪律挺在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线;严禁利用职务便利,在防疫物资和生活物资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中国农业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5月5日


信息来源:中国农业大学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校内通知